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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畅通:在互利共赢中共谋发展

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  2016-07-13 11:18:49 作者:SystemMaster
  虽然不均衡发展是现阶段“五通”的共性特征,但相对于其他“四通”而言,贸易畅通发育程度更高、进展更快、成效更明显,处于先导地位。这既是近年来中国与沿线各国积极推进经贸合作成果的充分体现,也凸显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拓展利益契合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五通指数报告(4)

  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合作的核心内容。旨在顺应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趋势,全方位深化与沿线各国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能源资源和产能合作,着力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内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为沿线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贸易畅通的主要进展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积极提升与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水平,大力拓展产业投资,推进能源、资源、产能等多领域务实合作和重大项目实施,贸易畅通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贸易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2014年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达1.12万亿美元,占比达26%;在沿线国家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125亿美元,占比为12.2%。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低迷、贸易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与东盟、中亚等沿线地区的贸易投资仍保持较快增长。

  在对外经济合作方面,2014年在沿线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达644亿美元,占比为45.2%;承接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和执行金额分别为125亿美元和98.4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和36.3%,其中承接东盟国家的执行金额53.8亿美元,同比增长58.3%,承接沿线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增速高于其他地区增速。

  在深化区域合作方面,积极推进与沿线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与海合会、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等自由贸易区谈判都在积极进展中。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与俄罗斯、蒙古国、亚美尼亚、白俄罗斯等国海关或口岸执法机构签署海关事务合作协定,积极推动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中俄边境口岸监管结果互认、中哈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跨境通关便利合作项目,在联合监管、AEO互认、安全智能贸易航线、风险管理、数据交换、执法等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目前,我国已与沿线5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3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建立了沿线国家税收沟通机制,推动多边税收合作,相互提供税收信息,提高税收透明度,为企业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

  在重大项目实施方面,与有关国家共同推进实施了一批基础设施、能源合作、资源开发等重点项目、示范工程。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17个沿线国家开展了大规模国际产能合作,涉及机械制造、汽车配件、能源建设、建材生产、有色金属、矿产开发等领域。与越南、老挝、缅甸、哈萨克斯坦等国共建多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在23个国家建立了77个境外经贸合作区,搭建了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和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

  此外,在拓展贸易领域,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创新贸易方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也都取得明显成效,使得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畅通水平稳步提升。

  贸易畅通指标体系概述

  “五通指数”的贸易畅通指标旨在全面、客观地衡量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经贸合作水平和国际营商环境,主要由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构成。

  畅通程度指标。重点衡量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经贸活动的总体畅通水平,由关税水平、非关税贸易壁垒、贸易条件指数和双边贸易额4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值越高,则贸易畅通水平越高。

  1.关税水平。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所承受的贸易障碍,关税水平高,则壁垒重。

  2.非关税贸易壁垒。指除关税以外限制进口的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以上两项指标对于贸易畅通起负向作用,过高的贸易壁垒不利于国家间的贸易活动。

  3.贸易条件指数。也称“进出口比价指数”,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之比,表示一国每出口一单位商品可以获得多少单位的进口商品,由世界银行提出并发布。指标值越高,表明贸易条件优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国际贸易;反之,则贸易条件恶化越严重,越不利于国际贸易,该指数对贸易畅通评价结果起正向作用。

  4.双边贸易额。即中国与该国年度贸易总额,反映了双边贸易发展水平。

  投资水平指标。重点衡量我国与沿线国家之间投资活动的发展规模、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由是否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中国对该国直接投资流量、该国对中国直接投资流量3个三级指标构成。

  1.双边投资协定。指两国间是否为鼓励、促进和保护相互投资而签署了法律协定,对于贸易畅通起正向作用。

  2.中国对该国直接投资流量。指中国当年对该国直接投资的现期值。

  3.该国对中国直接投资流量。指该国当年在华直接投资的现期值。以上两项指标反映了中国与该国之间相互投资活动的发展水平。

  营商环境指标。重点衡量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主要体现了该国自身贸易投资活动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良好的营商环境可吸引更多企业开展商贸活动。该指标借鉴了世界经济论坛的有关研究报告,由跨国贸易自由度、商业管制2个三级指标构成。

  1.跨国贸易自由度。指在该国从事跨国贸易所受限制的程度,受限越多,越不利于外国企业在当地开展商业活动,贸易自由度越低;反之,则贸易自由度越高。

  2.商业管制。指该国对开办企业、发放牌照的规定限制,同时也反映了商业贿赂、官僚成本等情况。商业管制越严重,越不利于开展贸易活动,营商环境越差,对贸易畅通起负向作用。

  贸易畅通指标分析

  (一)总体格局:贸易畅通在“五通”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

  总体来看,贸易畅通指数在“五通”指数分类指标评分中处于领先水平,均值达到6.53,处于“良好型”等级,高于其他“四通”,体现了近年来我国与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根据测算结果,沿线国家贸易畅通指数评分最高的“顺畅型”国家(8分及以上)有7个,依次为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土耳其,占11.11%,均值为8.90;评分较高的“良好型”国家(6—8分)有39个,包括越南、蒙古、卡塔尔、巴基斯坦、印度等国,占61.90%,均值为6.84;评分中等的“潜力型”国家(4—6分)有15个,包括摩尔多瓦、孟加拉国、塔吉克斯坦、波黑等国,占23.81%,均值为5.02;评分最低的“薄弱型”国家(4分及以下)只有2个,即马尔代夫和不丹,占3.17%,均值为3.41(见图1)。

  在畅通指数整体排名中,新加坡最高,标准化分值为10,不丹最低,仅为3.31,差距较大,体现出沿线国家贸易畅通程度仍有明显的不平衡特征。然而,与“五通指数”总评分及其他“四通”评分相比,贸易畅通指数评分的最大最小值之比为3.02,变异系数为0.21,不仅小于总指数的3.58和0.26,而且在五项分指数中也是最低的。这说明,虽然不均衡发展是现阶段“五通”的共性特征,但相对于其他“四通”而言,贸易畅通发育程度更高、进展更快,成效更明显,处于先导地位。这既是近年来中国与沿线各国积极推进经贸合作成果的充分体现,也凸显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拓展利益契合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分项指标:相互直接投资不足是贸易畅通的重要短板

  从各分类指标看,也呈现非均衡发展特点。总体而言,关税水平、双边贸易协定及营商环境等指标均值明显高于贸易畅通平均水平,而反映投资水平的中国与该国相互直接投资流量指标则明显较低。这说明,在WTO及相关多双边贸易机制的推动下,中国与沿线各国在畅通程度和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等方面已有较大进展,而在投资水平特别是直接投资流量上还存在明显短板。

  从四类国家分指标情况看,顺畅型国家的各类指标均值都较高,特别是有关投资水平和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明显各国呈平均水平,体现了贸易畅通的均衡全面发展。良好型国家的差距主要在双边贸易额和直接投资流量,这也是下一步深化经贸合作的重点。潜力型国家和薄弱型国家具有共性,需要一方面大力改善自身贸易条件,降低贸易壁垒,不断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另一方面,应着力提升投资水平,包括积极谈判签署双边投资协定、扩大双边直接投资规模等,从而更好地参与、融入“一带一路”合作。

  (三)区域格局:东南亚、中亚及蒙古国、俄罗斯贸易畅通水平较高,南亚整体水平偏低

  从区域整体格局看,贸易畅通指数评分在沿线不同区域间的差异较大。周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中亚及蒙古国、俄罗斯等贸易畅通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南亚地区则受种种因素制约,贸易畅通水平整体偏低(见图2)。这说明,东盟、中亚和蒙俄地区作为我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点区域,在贸易规模、合作水平、开放程度和自由化便利化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充分体现了“睦邻、安邻、富邻”周边外交方针,这些区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方向基础扎实、潜力巨大,而南亚等区域则需要更加积极推进。

  贸易畅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5年贸易畅通指数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畅通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瓶颈,需要下一步着力突破。

  一是贸易畅通整体水平仍然较低,“通而不畅”现象依然普遍。虽然在“五通”中,贸易畅通指数值较高,但均值仅为6.53,距离“畅通”还存在较大差距。从结构上看,真正达到“畅通”的国家只有7个,仅约1/9,我国与沿线绝大多数国家仍处于 “通而不畅”的状态。

  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制约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顺畅型国家指数均值为8.90,良好型国家指标值比其低2.06个分值点,薄弱型国家指数均值仅为3.41,尚不及良好型国家指数均值的一半,与顺畅型国家指数均值相比差距更为悬殊。而且,从地理分布来看,顺畅型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国家之间、次区域之间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制约了大区域一体化水平的提升。

  三是非关税壁垒比较严重,影响贸易规模扩大。在多双边贸易机制推动下,目前该区域的关税水平已大幅下降,关税水平指数平均达到0.79,仅有少数几个国家保持着较高的关税水平,如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仍存在较大的降税空间。但非关税壁垒仍比较严重,指数平均值仅为0.64,远低于关税水平指标平均值,有26个国家非关税壁垒指标值低于0.6。

  四是区域合作机制水平较低,制约经贸合作深入。虽然我国与63个沿线国家中的52个国家都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但这些协定层次比较低,偏重于对利用外资的保护,而对对外投资的保护程度不够,制约了双向直接投资的发展。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量指数平均为0.37,沿线国家对中国的直接投资量指数平均为0.34,大大低于双边贸易额指数0.62的平均值,反映出经贸合作还多停留在短期交易、互通有无层面,而非长期融合、优势互补层面。

  五是贸易劣势明显,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亟待提升。在指数所涉沿线63个国家中,贸易条件指数平均值仅为0.49,多达26个国家贸易条件值小于等于0.5,只有15个国家贸易条件值大于等于0.6,仅有1个国家贸易条件指数处于持平状态。这说明,沿线多数国家的贸易条件不佳,产业竞争力不强,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劣势地位,这也制约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的提升。

  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在做好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和关键点,有序稳步推进,既树立远大目标,又不急于求成;既要正视困难,又不失去信心,积小成为大成,积跬步而至千里。近中期,应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沟通,营造良好经贸合作环境。依托上合组织、亚洲合作对话、亚信峰会、博鳌论坛、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丝绸之路建设国际论坛等国际机制和平台,以及中国与沿线国家建立的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努力了解相互关切和利益诉求,积极进行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接,寻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确定重点合作项目。围绕这些重大合作项目探讨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障碍,提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推进人、财、物的跨境有序流动。可先从要求较低的双边或某个区域做起,逐步拓展和推广。

  二是多策并举,推进该区域贸易投资合作机制建设。一方面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基于互利共赢、自主自愿原则,共同探索新的合作机制。比如,整合升级现有的贸易投资协定,建设区域针对性较强又被广泛认可的贸易和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有效解决发生的争端和矛盾,消除合作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对现有机制进行升级和扩容,比如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打造,加大RCEP谈判磋商力度,积极参与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做好上合组织扩员工作,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等。

  三是加强地区大国合作,发挥对全区域合作的主导和带动作用。中国、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耳其、沙特都是区域内乃至全球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取决于这些国家的立场态度和参与力度,当然,“一带一路”建设成功、地区繁荣稳定,这些国家也将是最主要的受益者。除印度之外,我国与这几个国家都无领土冲突和其他重大矛盾。我国与印度之间,虽然存在疆界未划定问题以及地区竞争关系,但两国合作所带来的利益也是巨大的,只要两国共同管控好分歧,实现紧密合作并非遥不可及。可通过官方、智库、民间等多层面加强与这些国家的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为贸易畅通奠定好基础,为整个区域的合作搭建起有力支撑框架。

  四是硬件软件建设两手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设施联通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主载体。针对该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瓶颈,我国可整合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工程建设能力、工程装备制造能力等多方面的资源和能力,积极推进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等。我国已倡导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注册设立丝路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在积极谋划。可发挥这些专业性金融机构作用,运用PPP等创新投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金与工程承包企业紧密合作,加快推进该区域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积极推动现有交通运输便利化运输协定的落实工作,并与主要国家一起推动更大范围的交通运输便利化机制安排,削除该地区运输贸易的制度障碍。加强海关合作,推动程序简化、单据互认、技术标准兼容等。

  五是推进境外工业园区建设,变“贸易通道”为“经济走廊”。目前不少沿线国家在大通道建设方面缺乏积极性,一个主要原因是“过境运输”给这些国家带来的利益有限。此外,沿线国家经济活动密度不足也影响到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经济性。我国传统比较优势正在加速弱化,部分产业正在向外转移,我国在经济园区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顺应产业转移的趋势,发挥我国的经验优势,主动实施产业布局,既拓展了市场,提升了我国的产业分工地位,又可帮助沿线国家发展经济,实现互利共赢,并不断深化经贸合作。

  六是运用开放思维,借助第三方力量。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不但得到域内大多数国家的积极响应,也引起了域外国家的强烈兴趣,如欧盟、澳大利亚都表达了参与合作的意愿,我国已就国际产能合作和“容克计划”对接与欧盟达成共识,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均表示支持 “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应注重开放合作平台的搭建、包容合作模式的设计,发挥我国在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中的承上启下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协力推进该区域的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使发展潜力转化为发展实绩,推动该地区经济的一体化,携手走向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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